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高中学科研训员工作公告
 
发布人: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8-05 点击数:
 

为更好发挥市教师发展中心“促进教师发展,提升教育质量”的职能,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市教育局研究,拟在全市高中学校范围内选聘高中学科研训员2名,进一步充实研训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1. 按需设岗。根据我市教育实际及教师发展中心研训人员结构情况,按需设岗,按岗选聘。

2. 择优选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要求,以专家评分为基础,由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 创新机制。根据《江苏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标准》,积极探索中心与学校人员交流工作机制。

二、选聘范围

全市高中学校事业编制在岗教师。

三、选聘岗位

高中教育研训室数学、化学研训员各1名。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满10年以上,至少有两个以上高中循环教学或五年高三毕业班教学经历,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具有高中阶段毕业班备课组、学科教研组、教务处、教科室等岗位的教学管理经历,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7411日以后出生)、女43周岁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具有无锡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取得高中教师资格、中小学高级职称。

(五)在江阴市级(含)以上教学比赛获市(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014年以来,在省级刊物发表或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本学科教学论文至少3篇,并主持无锡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为课题组核心成员。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时间:201987—9日。

2. 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阴市文化中路269415办公室,电话86862415)。

3. 要求:个人对照条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人一个档案袋,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填写《江阴市公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高中学科研训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另一份放置袋内。

(二)资格审核与材料评审

由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与材料评分。材料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

1. 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 时间:2019811日上午800-1000 地点在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市环城东路18号)。

(四) 面试

根据材料评审和笔试相加总和,按照选聘岗位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 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分析、教研活动组织等。

2. 面试时间为2019811日下午2:30。每位面试对象面试时长为15分钟。地点: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聘用办法

1. 竞聘者的材料、笔试、面试得分分别以30%30%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阴教育网上公示三天。

3. 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聘用程序。

六、相关政策

1. 本次选聘人员,挂职试用一年,一年后根据本人工作情况,经考核后人事关系择机分期调入。

2. 本次选聘人员需提交《承诺书》,承诺服从“4+1”岗位动态管理模式,即每五年(含挂职年限)至少到中小学挂职任教一学年(或两个学期)。挂职学校由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挂职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

七、相关纪律

1. 确保竞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证明材料等,则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反馈所在学校,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 违反考试有关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 高中学科研训员报名表

 

 

                                    江阴市教育局

                                    201985

 

 

技术支持:江苏领悟 版权所有: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
Copyright © 2010 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 苏ICP备170350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