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历史主动性
发布时间: 2022-03-07
 

江阴市责任督学  费元度

《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24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江苏教育督导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责任督学,面对这样一个重磅性《条例》,必须要深刻理解、参透《条例》颁行的重要意义,必须要结合督学工作主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推进好《条例》。

一、深刻悟透《条例》颁行的重要意义

《条例》本身属于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督导改革和发展的举措,又体现了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督导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从教育督导的内容方面看,《条例》增加了“双减”工作方面、防止校园欺凌方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等条文,这些条款既反映时代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新要求,也为教育督导指明了新方向。明确的责任督学配备比例、具体的责任督学培训规定、详细的督导经费指向等,有利于责任督学队伍的稳定、素质的提升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由于要求较低造成的规范性较差、专业性较弱、权威性和实效性不强等一直是困挠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条例》在这方面明显比国家层面的督导条例更全面,更细致,也更具有操作性。如在督学的回避方面,《条例》就列出了更多的情形。《条例》还把文明督导列入了文本,再次体现了时代发展对督学工作的新要求。《条例》把更多职权赋予给责任督学,并形成了对应的多方约束机制,让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有了充足的底气,同时在心中也产生了无限的敬畏之心。正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中阐述的那样,《条例》的实施将“全面提升教育督导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服务江苏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

二、主动担负《条例》执行的督学责任

    2022年元旦献词中,习近平总书记重点提到了共产党人的历史主动性精神。在江苏建设高标准教育强省的关键时刻,我们每一个责任督学应该主动扛起“责任”大旗,勇敢的挂出督学牌子,做《条例》的认真学习者、坚决执行者和模范遵守者。

(一)认真学习《条例》把握要义。把《条例》学习排入督导工作计划;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条例》学习活动;以真学习、深学习的姿态实施好个人的学习活动;与本市、本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建立学习共同体;与责任区的学校主要负责人、督学联络人和校级督导人员等一起学习;利用各种平台和工具,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活动。

(二)积极对标《条例》提升素质。《条例》列出了责任督学应该符合的六个条件,包括思想品质条件、工作作风条件、专业素质条件、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条件、身体健康条件等,这些都属于责任督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和干成事的必备条件。作为责任督学,必须逐条对照《条例》列出的条件,以自我革新、自我图强的精神和决心,结合平时和一生的修炼,努力补齐某些方面的短板,淬炼全面过硬的督学素质。

    (三)严格按遵照《条例》开展工作

《条例》以法规的形式为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明确了各方面的要求,责任督学应该把《条例》携带在身、牢记在心、贯彻在行。从现在起开始在心里对照《条例》默默进行尝试性督导,从4月份开始在行动上对照《条例》开展正式性督导。

1.坚持督导的规范性。《条例》对督导事项、督导实施和督导结果运用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责任督学必须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规范性督导,克服随意性督导,避免应付性督导,杜绝违规性督导。责任督学来到学校,必须像孔子提倡的“三省吾身”一样,时刻依据《条例》等省察和规范自己在督学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责任督学要根据《条例》等把握教育督导的分寸和尺度,明晰作为处和禁忌区,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2.追求督导的权威性。《条例》十分重视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建设。权威来自充分的准备、专业的指导、客观的结论和结果的运用。督导教师的课堂教学包括课前、课中、课后三部分,责任督学的督导工作也分为督前、督中、督后三部分。要做好备督工作,事先熟悉督导内容及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尽量了解被督导学校的情况,尽量选择和运用合适的督导方式。督中要进一步深入了解学校实际情况,总结提炼学校办学成绩,把脉摸清学校存在问题,准确提出问题整改建议。督后要留意学校整改方案,关注学校整改情况,重视整改成果巩固。对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等,损害师生利益,败坏教育形象的现象,责任督学要勇于坚持原则,让教育督导长出刚性的“牙齿”,督促学校整改到位和整改到底,督促学校履行好办党和人民满意学校的主体责任。

3.增量督导的服务性。《条例》明确指出,监督的目的是“以督促建”,督导的目的是“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责任督学不能忘记自己服务学校的职能,牢记无论是督还是导,根本的出发点和宗旨是为师生的发展服务,为学校的发展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责任督学要牢记服务这一初心,为教育发展、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和保驾护航。要为学校多做一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事,多做一些学校无法解决或不便解决而通过责任督学可以解决的事。

4.添质督导的智慧性。《条例》十分重视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性建设。专业性是藤,权威性、智慧性和实效性是这根藤上结出的果。责任督学除了从事事务型督导外,更要挑战专业型督导、诊断型督导等高难度动作。教育督导要生出“智慧”,为学校把脉确诊,为学校的快速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提供专业方面的引领,提供具体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5.夯实督导的实效性。要克服教育督导中的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和享乐主义。要增强学校对督学工作的重视度和配合度,要提高督学工作的专注度和专业度,要提升督学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要落实对问题整改的行动力和持久力,要扩大优质督学经验的宣传力和影响力。要通过动真碰硬的“真”督导、符合实际的“实”督导、久久为功的“恒”督导、解决问题的“好”督导、推动发展的“优”督导来提升教育督导的实效性。

三、积极推进《条例》实施的工作思考

积极推进《条例》的实施,责任督学要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

(一)坚持信念与责任的结合。牢记初心和宗旨,增强历史主动性和自觉性,勇敢的担当起使命和责任,始终是责任督学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也是《条例》规定的责任督导任职条件中的首要条件。

(二)坚持督学与督己的结合。责任督学在督学的同时,不要忘记督己,甚至要做到督学先督己。要按照《条例》对责任督学的任职条件、工作要求、纪律要求等不断提升自己、提醒自己、警示自己。在任职期间,特别是进校督导期间,要督察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做到依规督导、依法督导的同时,还要做到廉洁督导和文明督导。

(三)坚持学习与践研的结合。把学习《条例》和践研《条例》结合起来,做到在学习中践研,在践研中学习。在学、践、研的过程中,提升对《条例》的认识、认同和实践水平。及时探索、积累、宣传、化用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学习和践研《条例》的成果效应放大。为督学生涯注入学习和研究品质,并把学习和研究作为责任督学的一种生活习惯。

(四)坚持长牙与生智的结合。督导工作由督和导两方面组成。督的依据是政策、法规和要求,导的依托是智慧、技巧和能力。督较多体现出规范性、规定性成份,导更多体现出灵动性、智慧性气息。督较多强调刚性执行,导较多突出柔性引导。保证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是《条例》实施的重要目的取向,责任督学要有机的利用好偏重长牙的督与侧重生智的导这两大利器。

(五)坚持过程与发展的结合。责任督学督导的学校,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普教、职教等区别,更有城乡、基础、个性等差别。责任督学要用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方式来评价学校。要全面、全程、全域、全角、全息评价学校工作,要用全局的眼光、发展的目的、辩证的方法和合理的尺度来以督促建。要懂得教育督导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包括必要的惩处也是为了发展。要通过督与导的有机结合,扎根和坚守在整个督导过程中,“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在原有基础上获得较好发展。

责任督学一头连着党委和政府,一头连着学校和师生,处于中间执行层面。唯有怀揣历史主动性,提升全面综合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扛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才能合规、提质、增效的开展督导工作,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督学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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