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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漍中心幼儿园:学法明责 护幼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
发布人:江阴市北漍中心幼儿园 作者:江静怡     发布时间:2025-03-1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依法执教。3月10日,北漍中心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蒋惠娟园长围绕《学前教育幼儿园不可碰触的10条“红线”》向全体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她从不得为资本市场逐利;不得利用国有资产涉足营利性幼儿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收取、侵占、挪用经费;不得擅自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不得组织入园考试或测试;不得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不得使用未经审定的课程类教学资源;不得小学化;不得向儿童及家长推销产品及服务等十个方面出发,一一细致解读,深入浅出地引导老师们领会《学前教育法》精神实质,帮助教师清晰认识哪些行为坚决不能触碰,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应如何积极履行职责,确保保育教育质量。她还对《学前教育法》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坚持深学细悟、坚持活学活用、坚持普法宣传。老师们认真学习,了解了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明确了日常工作中应积极履行的职责。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为幼儿园全体教师提供了一次系统且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的机会。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详细解读、十条红线的深度剖析以及落实策略的深入探讨,为园所业务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坚实的保障。北幼全体教师将不断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为幼儿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且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服务,推动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迈向新的高度。